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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發展遲緩??

何謂發展遲緩??

依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係指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異常或可預期會有發展異常之情形,而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未滿六歲之特殊兒童。

依特珠教育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十一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齡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所以若您的孩子有下列的狀況,建議您可以尋找專業的復健醫師及治療師尋求協助,以免錯過最佳的治療時機!!

一、動作發展障礙指標
大動作部份:
  • (6-7個月大)無完全的頭部控制。
  • (10-11個月大)不會獨坐5-10分鐘。
  • (12-13個月大)不會爬,不會扶著東西站起來。
  • (18-21個月大)不會獨立行走。
  • (2歲以後)走路姿勢怪異,容易跌例。
  • (4足歲以後)還不會不扶欄杆自己上樓梯。
  • (5足歲以後)還不會不扶欄杆自己下樓梯。
  • (6足歲後)還不會單腳站立5秒。
細動作部分:
  • (4個月大)不會自主抓握及注視放在手中的鈴鐺。
  • (4-10個月大)不會準確地伸手去抓取物體。
  • (12個月大)不會用拇指及食指尖拿起小東西。
  • (18個月大)不會把東西放入容器內。
  • (2足歲以後)不會以塗鴉的方式畫直線或圓圈、不會用湯匙自己吃飯、不會直的堆疊6塊積木。
  • (3足歲以後)不會仿畫圓圈、不會堆疊9到10塊積木。
  • (4足歲以後)不會仿畫直線和橫線。
  • (5足歲以後)不會仿畫方形、不會扣大扣子。
  • (6足歲以後)不會仿畫三角形及菱形、不會扣小扣子、不會使用剪刀。
二、語言發展障礙指標
  • 對環境中聲音缺乏反應。
  • 生活中,沒有出現溝通行為(如餓了或想要某些東西時,都不會表示,即使是用指的或聲音)。
  • 似乎聽不懂我們對他說的話。
  • 到了兩歲,仍沒有任何語彙出現。
  • 三歲以後說話仍含糊不清,難以理解。
  • 三歲以後仍不會使用一些簡單句子與表達意見。
  • 滿四歲後發音仍不清楚,常答非所問,知為發展障礙兒童者(如:聽力障礙、染色體異常、自閉症、腦性麻痺或智能不足者)。
三、智能發展障礙指標
  • (10個星期大)互動中無微笑反應。
  • (12個星期大)在互動中無出聲反應。
  • (8個月大)對人、玩具及周遭環境沒有特別持續性反應。
  • (9個月大)不會發出"ㄅㄚ"、"ㄇㄚ"、"ㄋㄚ"等聲音。
  • (15個月大)不會玩躲貓貓、拍掌等遊戲,不了解一些簡單的指令,如"不要"、"不行"。
  • (27個月大)不會說出兩個字組成的短句。
四、情緒、社會性發展障礙指標
  • (出生 ~1歲以前)很少發現有依附行為(譬如:眼光不對視、對母親的撫愛和逗弄沒有反應、不怕生人…等等)。對光線和聲音有過敏反應、喜歡左右搖擺身體和做奇妙的手指運動。很少自言自語。常常發生睡眠障礙。
  • (1~3歲)對其他孩子漠不關心、從不模仿別人的動作。經常出現自我刺激行為(譬如:來回地奔跑、摀住耳朵、瞇眼看人、表情呆滯)。常做一些相同的動作、會出現自傷行為、大小便訓練有困難。
  • (4~6歲)語言上的表達與一般小孩有極大差異。常有一些奇怪的說法(單調的、不完整的、只有簡單的反應式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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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