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98年7月1日起石牌實和聯合診所具兒童療育交通費補助資格
1、98年7月1日起發展遲緩兒童於石牌實和聯合診所接受療育(包括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及語言 治療),可於療育完成後3個月內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交通補助費。
2、交通補助費同一醫療單位每天補助新台幣200元。
3、交通補助費與自費療育訓練費合併計算,一般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3,000元, 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5,000元。
4、補助對象:
(一)設籍台北市
(二)未達入學年齡且尚未就讀小學;或已達入學年齡,經各縣市政府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 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發展遲緩兒童,係指持有早療評估中心或醫院【如附件1】之評估報告或診斷證明 身心障礙兒童,係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前項證明文件(評估報告、診斷證明、殘障手冊)三擇一
(三)未領有北市身心障礙者津貼給付金額、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或育兒補助。
5、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2】 (所需申請書表,請逕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下載使用) 《首頁→身心障礙者服務→早期療育》
(二)就醫治療記錄(加蓋醫療單位戳章、治療師章,註明治療項目及日期)
(三)評估報告書影本或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影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免附)
(四)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影本(須含帳號、戶名)
(五)暫緩入學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申請期限:
補助對象於當月接受治療後,應於次月起算3個月內備妥完整資料提出申請,郵戳為憑 (例如7月份之治療應於10月底前提出申請)
【附件1】 臺北市早期療育醫療服務機構資源表 更新日期:980526
類別 醫療機構名稱 服務類別 聯絡單位 行政區 機 關 住 址 聯絡人 電話 評估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評估療育 早療評估 松山區 臺北市松山區 黃曼菱 27680802 中心 婦幼院區早療評估 中心 民生東路 轉25 中心 5段163之1號7樓 行政院退輔會臺北 評估療育 復健醫學部 北投區 臺北市北投區 羅姍姍 28712121 榮民總醫院 石牌路2段201號 轉2940 評估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評估療育 精神科 中正區 臺北市中正區 郭雅君 23889595 醫院 和平院區 中華路2段33號 轉8412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評估療育 兒童精神科 信義區 臺北市信義區 邱顯智 27263141 松德院區 松德路309號 轉1135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評估療育 復健科 大安區 臺北市大安區 謝佳芝 27093600 仁愛院區 仁愛路4段10號 轉3126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 評估療育 復健部 中正區 臺北市中正區 王秀如 23123456 院附設醫院 中山南路8號 轉70401 財團法人馬偕紀念 評估療育 社服室 中正區 臺北市中山區 楊桂美 25433535 醫院 中山北路2段92號 轉3051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 評估療育 兒童復健科 松山區 臺北市松山區 張雅淳 (03)3281200 醫院(臺北) 敦化北路199號 轉8147 財團法人基督復臨 評估療育 兒發中心 松山區 臺北市松山區 江長奇 27718151 安息日會臺安醫院 八德路2段424號 轉2595 財團法人國泰綜合 評估療育 社服室 大安區 臺北市大安區 郭玫怡 27082121 醫院 仁愛路4段280號 轉1905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 評估療育 社服室 大安區 臺北市信義區 江中玉 27372181 醫院 吳興街252號 轉1257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 評估療育 復健科 士林區 臺北市士林區 陳姵樺 28332211 獅紀念醫院 文昌路95號 轉2533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 評估療育 精神醫學部 內湖區 臺北市內湖區 王秀玫 87923311 醫院 社工室 成功路2段325號 轉10406 財團法人振興復健 評估療育 復健科 北投區 臺北市北投區 黃湘茹 28264400 醫學中心 振興街45號 轉3808 臺北市立關渡醫院 評估療育 身心科 北投區 臺北市北投區 劉弘仁 28587140 知行路225巷12號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 評估療育 社會工作室 文山區 臺北市文山區 陳佳君 29307930 興隆路3段111號 轉1802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評估療育 復健科 士林區 臺北市士林區 于瑛輝 28353456 陽明院區 雨聲街105號 轉5187 療育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療育 復健科 大同區 臺北市大同區 武俊傑 25523234 醫院 中興院區 鄭州路145號 轉6355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療育 復健科 南港區 臺北市南港區 陳逸展 27861288 忠孝院區 同德路87號 轉8086 財團法人宏恩綜合 療育 復健科 大安區 臺北市大安區 洪千婷 27713161 醫院 仁愛路4段61號 轉732 國軍松山總醫院 療育 復健科 松山區 臺北市松山區 施育君 27642151 健康路131號 轉671903
註 衛生局特約醫療單位若有異動以衛生局公告為準。
【附件2】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98年度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申請書
兒童資料
姓名: 性別:□男□女 身分證字號: 生日:民國____年____月____日 □現未達就學年齡 □緩讀至_____年8月:檢附暫緩入學證明影本 身份 □身心障礙者 □發展遲緩兒童:檢附診斷證明書影本_份或綜合評估報告書影本_份 □父母親一方為外籍、大陸配偶或原住民身分 □原住民子女□大陸配偶子女□外籍配偶子女:越南/泰國/印尼/日本/ 戶籍地址:□□□-□□
申請人資料
姓名: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同兒童戶籍 □□□-□□ 聯絡電話:(日) (手機) (傳真) 與兒童關係:□父母親□監護人□主要照顧者(註明關係): □經地方政府指定之療育單位: 應備文件
□申請書(含療育紀錄及收據憑證黏貼單),黏貼單據共__張。 □綜合評估報告書影本或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影本。 □暫緩入學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台北富邦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須含帳號、戶名,請以A4紙張影印) 注意事項
※請於接受療育後,次月起算3個月內備妥完整資料提出申請,例如:1月份之治療應2/1至4/30 提出申請;2月份之治療應於3/1至5/31提出申請,以此類推(郵戳為憑)。逾期提出申請 則不予補助,經本局通知補件而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亦同。 ※已獲補助之月份,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以身心障礙手冊或評估綜合報告書或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有效期限內所作療育核予補助。 ※補助項目及內容,詳參實施計畫。 郵寄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收。 可以掛號方式郵寄,並請保留掛號函件執據以便查核。 本人______已詳讀本申請表所填寫內容,且提供各項資料及所附文件均屬實,並確認兒 童未領有身心障礙者津貼給付金額、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中低收入育兒補助,如有違反
上述情形,除停止補助並繳回溢領金額外,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申請人姓名:______________(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審核結果(本欄由社會局填寫) 補助金額 月 月 月 月 □經審以一般戶/低收入戶標準核定98年 月~ 月療育補助費計新臺幣_________元整。 □不予補助原因/缺件或未填妥/電話聯繫事項:
【附件2】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98年度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申請書
療育紀錄及收據憑證黏貼單
本人_____(申請人姓名)申請發展遲緩兒童_____(兒童姓名)98 年__月~__月之 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費計新臺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金額由社會局核定填寫), 並撥入此帳戶 □郵局 戶名: 局號□□□□□□-□ 帳號□□□□□□-□ □台北富邦銀行 分行,銀行分行代碼:012-
戶名: 帳號□□□□□□□□□□□-□
申請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申請人戶籍地址: 憑證黏貼處
療育訓練費收據正本 或交通補助費治療紀錄 請自行黏貼於此粗框內 若療育單位為分院,則須另註記於單據上,如:○○醫院(○○院區) 療育訓練費:請浮貼療育費用收據正本(須註明療育項目、療育日期及單月金額) 交通補助費:請浮貼療育治療紀錄(含療育項目、療育日期及單位戳章或治療師職名章)
申請金額
月份 療育訓練費:A 交通補助費:B 申請金額 核定金額 (收據金額) (同一天於同一醫療單位進行2次 A+B (社會局填寫) 以上療育,僅以1次計算) 月 元 共_家醫院,____次×200 =_______元 元 元 月 元 共_家醫院,____次×200 =_______元 元 元 月 元 共_家醫院,____次×200 =_______元 元 元 月 元 共_家醫院,____次×200 =_______元 元 元
總 計 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合併計算(A+B),一般戶每人 元 元 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3,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 助新臺幣5,000元。
審核結果:(本欄由社會局填寫)
□經審以一般戶標準核定98年 月~ 月療育補助費計新臺幣___________元整。 □經審以低收入戶標準核定98年 月~ 月療育補助費計新臺幣___________元整。 □限98年__月__日前補正:
承辦人員 複核人員 單位主管
更新日期: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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